关于报送2016年度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年度考核报告的通知
教字[2017]42号
各有关教学单位:
根据河北省教育厅《关于提交2016年度国家级和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年度考核报告的通知》(冀教高函[2017]17号)要求和巴黎圣日耳曼赞助商乐鱼实际,现就做好2016年度示范中心年度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1、有关教学单位(生科学院、化工学院、电信学院)以年度报告为基。员镜ノ皇〖妒笛榻萄痉吨行慕心甓瓤己。具体填写要求请参照附件模板,各项内容统计时间为
2016年
1月
1日
至
12月
31日
。
2、年度考核报告是各示范中心过去一年基本建设情况的反映,是学校定期评估的重要参考,请示范中心高度重视、如实填写。示范中心取得的重要进展情况应及时通过网站和其他渠道进行宣传。
3、相关教学单位将示范中心年度考核报告纸质版于2017年4月24日前报送教务处513室,电子版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kcjs2016@126.com。根据教育厅要求,学校审核通过后于28日把材料报送省教育厅。
联系人:刘志华 联系电话:6015857
附件:河北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年度考核报告(模板)
教务处
2017年4月17日